为进一步加强修建起重机械安全处理,清晰相关单位安全职责,防止出产安全事端产生,我局于2018年6月底至8月初对全县在建工程展开了在建工程修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作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专项查看对全县26个在建工程项目在用起重机械进行了查看。共下达安全出产危险整改通知书21份期限整改通知书,罢工整改通知书7份,对1家在建项目施工企业挂牌督办。
1、部分施工总承揽企业、运用单位不仔细实施安全出产主体职责。对装置、租借、维保单位要求不严,对起重设备的运转运用及操作人员疏于处理、疏于查看,不清晰相关人员的安全处理职责、未实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起重机械检测陈述过期或未检测仍违规运用,部分施工企业吊篮未做到“一机一检”。
2、部分修建起重机械相关租借维保单位不实施职责。产权(租借)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疏于处理、疏于查看。修理和替换零部件不及时、保养不仔细;起重机械检测陈述过期后不及时安排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维保进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奉告产权与运用单位,不消除维保进程中发现的危险;龙门架物料提升机不及时处理产权存案、装置奉告、运用奉告私行运用。
3、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不实施安全监理职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修建起重机械、吊篮检验、安拆、运用进程、特种作业人员出场作业及发觉保养监督把关不严,对报审资料、专项计划与技术措施不审阅、审阅把关不严。
1、执行整改。受检单位要仔细查摆问题,罗致经验,加强企业、在建项目安全出产处理,并将整改结果报县住建局建管股。
2、加强监管。县住建局将对本次专项管理查看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危险盯梢监管,加大巡查和处分力度,催促相关单位实在消除安全危险;进一步加强对修建起重机械安全职责主体单位、相关职责主体单位的监督处理,催促职责主体单位实施安全出产主体职责,对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从严进行处理。
3、完善准则。修建起重机械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各项处理准则,加强对修建起重机械装置、拆开、顶升加节、附着装置等易产生安全事端的关键环节监管,标准操作程序,削减出产安全危险,防止事端产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